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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保護總覽 資產保護適用於承擔高訴訟風險之個體,或個人認定其有簽定書面文件以轉移名下所有權之需求。國外資產保護信託提供個人透過多家海外金融中心建立法定結構以實行特定資產保護;此類手法通常要求一定程度之成本及稅金支出,是以,尋求合法認證之律師事務所之協助為必要之途徑。 資產保護信託因人而異,本公司針對委託客戶之背景進行實際分析,以尋求最適方案完成保護資產之標的,同時避免不必要之成本支出及繁雜之程序。 若您有資產保護計畫或信託之需求及任何疑問,歡迎進一步與本公司聯絡洽詢。 資產保護概述 資產保護涉及諸項法規條文及各領域,包括債務人及債權人法、不動產規劃、合夥關係、信託法、公司法及家事法等。從正面觀點來看,各類規範對個人及家族交易提供合理性隱私權保護,透過合法正規之法律事務所可避免各種可能之漏洞及風險,以達到保護資產之效。 資產保護中最常見的一種結構即為將部分資產以饋贈方式交與信託,海外金融中心立法建立此信託架構及相關有利且彈性之條款,以避免債權人伺機襲奪資產。 信託資產毋須限制居住於信託司法權所在,事實上,此資產可轉回美國境內並存放於受託管理人名下之銀行帳戶,唯需依個案貶損部分利潤。此信託亦可以海外投資者身份轉投資海外高風險利潤標的,如互惠基金(通常未開放予美國投資者)。通常此類資產信託透過一控管之國際商業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以執行各項商業交易,資產與執行者間不同之司法權領域間接避免了資產可能遭受之風險。 相對於本國信託,海外資產信託所在地可提供一間接防範,以避免任何債權人之資產侵權動作。然而,資產保護之最終安全措施乃在於委託客戶於簽訂計畫時所設定之保護款項,此基本原則即為資產轉移之關鍵、受益對象之決定、潛在資產侵權之風險,以及受託人可控管資產之程度比例。 資產保護信託 資產保護信託為資產保護、債權人障礙及不動產規劃等項之整合。此一彈性之法定結構可用以防範潛在的債權人侵權行為,通常適用於專家(如:醫生、律師、股票或證券經紀人)或極欲保護私人企業之個人;其他適用情況包括:婚姻之預期、軍事狀態之改變、私人或家族企業之過渡或傳承,皆可透過此類法定結構完成附加條款之設定。 此類法定結構針對稅務以境外授與信託之方式存在,並設定稅務中立原則,使其相對價值為可避免債權人侵權部分,而非節稅部分。然而,此類信託亦非千篇一律,其仍存在相當程度之複雜性並涉及多項境內外之企業實體,法律事務所當實際分析各委託客戶之金融狀況及經濟現況,以客制化方式設計信託結構,俾能滿足客戶之特定要求。 |



